关于对南华大学配电工程项目投标人处理意见的通报
湖南娄湘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于
2018
年05
月10
日
参加本中心组织的“南华大学红湘校区第六教学楼0.4KV配电工程”项目(招标编号:NHZB2018-A04)和“南华大学红湘校区南校区配电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编号:NHZB2018-A05)的公开招标活动,经评委认真评审,发现该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南华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决定三年内(2018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09日)拒绝接受湖南娄湘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参与南华大学开展的采购和招投标活动, 同时给予其相关处罚,并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希望各投标人能自觉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投标及经营,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报。
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
年05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