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华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第一期”项目投标人处理意见的通报
“南华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第一期”项目(项目编号:NHZB2018-B11)于
2018年
04月
03日
进行中标公告,接供应商质疑,经依法研究核实,湖南标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导致评标基数出现变化,使该项目废标,我中心需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南华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决定三年内(2018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19日)拒绝接受湖南标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南华大学开展的采购和招投标活动,同时给予其相关处罚,并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希望各投标人能自觉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投标及经营,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报。
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
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