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长沙金字塔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南华大学2014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教务处项目第一批”项目第一包中标资格的公告
长沙金字塔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参加了我校“南华大学2014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教务处项目第一批第一包”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4G]0574号)的投标活动,经评委评审,该公司被推荐为此项目第一中标人;在公示期内,长沙金字塔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于2014年8月7日向我校递交申请,放弃该包中标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决定:
1、取消长沙金字塔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南华大学2014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教务处项目第一批第一包”的中标资格;
2、没收长沙金字塔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南华大学2014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教务处项目第一批第一包”的投标保证金;
3、一年内(2014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6日)拒绝接受长沙金字塔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参与南华大学及附属单位的采购活动。
希望各供应商能严格履行承诺,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特此公告。
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