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衡阳市绿华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华大学雨母校区S5道路行道树及高速公路绿化隔离带工程”中标资格的公告
衡阳市绿华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01月10日参加了我校“南华大学雨母校区S5道路行道树及高速公路绿化隔离带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2G]1018号)的投标活动,经评委评审,该公司被推荐为此项目第一中标人;经公示后,该公司与我校签订了承包合同。衡阳市绿华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自身原因于2013年2月28日向我校递交申请,放弃该项目中标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第六十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取消衡阳市绿华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中标资格。由于第二名衡阳市绿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也放弃该项目,因此第三名衡阳迪森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为“南华大学雨母校区S5道路行道树及高速公路绿化隔离带工程” 项目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第七十五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决定:
1、取消衡阳市绿华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华大学雨母校区S5道路行道树及高速公路绿化隔离带工程”中标资格;
2、没收衡阳市绿华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华大学雨母校区S5道路行道树及高速公路绿化隔离带工程”的投标保证金;
3、三年内(2013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拒绝接受衡阳市绿华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南华大学及附属单位的采购活动。
希望各供应商能严格履行承诺,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特此公告。
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