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关于取消长沙艾辉仪器有限公司“南华大学·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教务处项目)第十四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通报
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对南华大学·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教务处项目)设备及其相关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湘财采计[2012G]0081号)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此公告信息已于2012年06月20日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于2012年07月12日上午9:00组织了开标会议。
经评委会认真评审,推荐长沙艾辉仪器有限公司为“南华大学·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教务处项目)第十四包”第一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长沙艾辉仪器有限公司提出放弃第十四包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湘财采计[2012G]0081号)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
1、取消长沙艾辉仪器有限公司“南华大学·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教务处项目)第十四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2、没收长沙艾辉仪器有限公司“南华大学·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教务处项目)第十四包”的投标保证金;
3、三年内(2012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拒绝接受其参与南华大学及附属单位的采购活动。
希望各供应商能严格履行承诺,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特此通报。
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