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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常胜西路19号(原南华宾馆)经营场地租赁招标招标公告
2017-06-21 19:46  

衡阳市常胜西路19号(原南华宾馆)经营场地租赁招标招标公告

衡阳市常胜西路19号(原南华宾馆)经营场地租赁招标进行校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衡阳市常胜西路19号(原南华宾馆)经营场地租赁招标

项目编号:NHZB2017-B10

二、招标内容:  

原南华宾馆主楼六层,共有59间客房,总建筑面积2918平方米(含1楼餐厅570平方米);占地面积:1228平方米,其中包括主楼后停车场400平方米。本次招标的租赁期限为5年。

租赁的房屋和其它财产只能用作住宿、餐饮、停车、烟酒、及预包装食品销售之经营用途,中标方不得利用租用房屋和其它财产从事其它经营活动或违法活动。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投标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宾馆或酒店经营者,具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没有南华大学副科以上干部(含副科)及其亲属参股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办理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办理了“五证合一”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必须由宾馆或酒店法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者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没有南华大学副科以上干部(含副科)及其亲属参股的书面声明至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五、注意事项:

1、以上资质证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原件进行审核,并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投标管理中心,资格初审合格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

2、开标前需到校财务处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

六、报名时间:20170622日至20170628日,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 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101

开标时间:20170713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    陈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734-8281905(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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