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常胜西路19号(原南华宾馆)经营场地租赁招标招标公告
衡阳市常胜西路19号(原南华宾馆)经营场地租赁招标进行校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衡阳市常胜西路19号(原南华宾馆)经营场地租赁招标;
项目编号:NHZB2017-B10
二、招标内容:
原南华宾馆主楼六层,共有59间客房,总建筑面积2918平方米(含1楼餐厅570平方米);占地面积:1228平方米,其中包括主楼后停车场400平方米。本次招标的租赁期限为5年。
租赁的房屋和其它财产只能用作住宿、餐饮、停车、烟酒、及预包装食品销售之经营用途,中标方不得利用租用房屋和其它财产从事其它经营活动或违法活动。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投标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宾馆或酒店经营者,具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没有南华大学副科以上干部(含副科)及其亲属参股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办理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办理了“五证合一”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必须由宾馆或酒店法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者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没有南华大学副科以上干部(含副科)及其亲属参股的书面声明至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五、注意事项:
1、以上资质证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原件进行审核,并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投标管理中心,资格初审合格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
2、开标前需到校财务处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
六、报名时间:2017年06月22日至2017年06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 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101室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3日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 陈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734-8281905(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