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校史馆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监理、红湘校区学术报告厅(原南苑大会堂)维修改造工程监理、红湘校区第一教学楼维修改造及外墙清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将于2017年5月上旬开始对南华大学校史馆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监理、红湘校区学术报告厅(原南苑大会堂)维修改造工程监理、红湘校区第一教学楼维修改造及外墙清洗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1、招标编号:NHZB2017-A05
2、工程概况与监理范围:
2.1工程名称:南华大学校史馆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监理、红湘校区学术报告厅(原南苑大会堂)维修改造工程监理、红湘校区第一教学楼维修改造及外墙清洗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南华大学新校区和红湘校区
2.3工程投资:总投资约为2885万元。其中南华大学校史馆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投资约1300万元;南华大学红湘校区学术报告厅(原南苑大会堂)维修改造工程投资约725万元;南华大学红湘校区第一教学楼维修改造及外墙清洗工程投资约860万元.
2.4资金来源:全部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
2.6质量标准:合格
2.7监理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其中南华大学校史馆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施工总工期约:210日历天;南华大学红湘校区学术报告厅(原南苑大会堂)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总工期约:120日历天;南华大学红湘校区第一教学楼维修改造及外墙清洗工程施工总工期约:50日历天。
2.8监理范围:本次招标监理范围为全过程监理服务。
2.9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衡阳市行政辖区内同时担任不超过2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三个项目均要求有房建和水电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且每个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数不少于3人(含总监理工程师)。
3.4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投标中不得擅自变更,若须变更须征得业主同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采取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7年
05月
05日
~
2017年
05月
12日
(每日9:00-11:00,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持: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及本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⑥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证明(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⑦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一览表(盖单位公章)原件,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三个项目均要求有房建和水电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且每个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数不少于3人(含总监理工程师),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6年11月-2017年4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⑧《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的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名单”(省外企业提供)(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⑧验原件、留复印件)到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年
05月
24日
9时00分,地点为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大厅(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到场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华大学
地 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王老师
电 话:0734-828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