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招投标管理中心
 首页 | 机构设置 | 政策法规 | 工作动态 | 招标公告 | 中标公告 | 采购意向 | 诚信档案库 | 下载中心 | 典型案例 
  热门文章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招标公告>>正文
 
新校区基础教学楼、工程教学楼、电气数理实验楼、计算机信息楼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2015-11-17 09:29  

南华大学新校区基础教学楼、工程教学楼、电气数理实验楼、计算机信息楼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华大学新校区基础教学楼、工程教学楼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备案【2015】133号文批准建设,新校区电气数理实验楼、计算机信息楼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备案【2015】1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业主)为南华大学,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南华大学新校区基础教学楼、工程教学楼、电气数理实验楼、计算机信息楼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华大学新校区基础教学楼、工程教学楼、电气数理实验楼、计算机信息楼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

2.2建设地点:衡阳市蒸湘区雨母山乡二塘村南华大学新校区内。

2.3建设规模:基础教学楼建筑面积约19000㎡,投资估算约5451万元;工程教学楼建筑面积约27000㎡,投资估算约7681万元;电气数理实验楼建筑面积约29000㎡,投资估算约8596万元;计算机信息楼建筑面积约7000㎡,投资估算约2147万元。

2.4招标范围:南华大学新校区基础教学楼、工程教学楼、电气数理实验楼、计算机信息楼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由中标人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2.5设计周期:各标段总设计周期均为135天。合同生效后45天内完成经建设方认可的方案优化设计,方案审定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南华大学新校区基础教学楼、工程教学楼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

第二标段:南华大学新校区电气数理实验楼、计算机信息楼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国内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企业近五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准)须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学校教学实验类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经验,提供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5企业及项目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在建设行业无不良行为记录、经济合同纠纷或其他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3.6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只能购买本次招标标段其中一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该标段投标,不能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须派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0日(每日9:00-11:00 ,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持:

(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

(2)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职称证;

(6)类似设计经验证明材料(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至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5.2缴纳时间及方式:于2015年12月28日17:00前(以到账为准)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转帐时须注明项目名称。

5.3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户名: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帐号:6601 0154 8000 02297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建市〔2008〕63号文中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记名投票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市芙蓉中路新闻大酒店5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没有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设计补偿费

各标段未中标的且评标排名在第一的投标人可获得设计补偿费伍万元整,排名在第二的投标人可获得设计补偿费贰万元整,排名第三的投标人可获得设计补偿费壹万元整,中标人和评标排名在第三名之外的投标人不给予设计补偿费;设计补偿费由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设计单位支付至该2名未中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设计补偿费税金由该2名未中标人自理。

 

9、中标人的确定

招标人召开校务会,通过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三个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文件、效果图和多媒体文件的观看和比较,校务会成员以记名方式投票,取得票数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1、其他

本工程设计费用第一标段为230万元,第二标段为180万元,设计费用实行总价包干使用(含未中标补偿费),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调整价格。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华大学

   地    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34-8281903

 

   招标代理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 系 人:伍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734-8217116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2000-2008 南华大学  中国 湖南 衡阳 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