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数据中心建设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南华大学校银合作项目南华大学数据中心建设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南华大学数据中心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编号:NHZB2015-B15
二、资金来源:校银合作资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行)
三、招标内容: (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 品目 |
货物名称 |
数量 (台/套) |
品目 |
货物名称 |
数量 (台/套) |
| 第一包(网络信息中心) |
| 1 |
主存储 |
1 |
4 |
服务器网卡扩容 |
9 |
| 2 |
虚拟化网关 |
1 |
5 |
虚拟机迁移服务 |
1 |
| 3 |
光纤交换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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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投标人可选择分包进行投标,但不得仅对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
| 交货时间: |
国产设备——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原装进口设备——在外贸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
| 交货地点: |
南华大学(指定地点) |
| 质量保证: |
第三章“货物技术规格和要求”和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要求,按其要求执行;有行业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其他产品,自项目验收合格起,质保期均要求为1年。 |
| 预算控制价 |
2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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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需具有制造商(或国内代理商)出具授权书原件;
7、产品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五、报名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1)本公告第四条第5款原件和复印件;(2)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以上资质证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出示原件进行审核,并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投标管理中心,资格初审合格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
2、开标前需到校财务处交纳投标保证金2.3万元。
七、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 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101室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2日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 黄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734-8281905(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