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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学校公有住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2014-02-17 08:38  

 

南华大学学校公有住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对“南华大学学校公有住房维修工程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诚邀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华大学学校公有住房维修工程

2、招标编号:NHZB2014-ZA01

3、建设地点:南华大学红湘校区

4、招标范围:学校公有住房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质量等级:合格

6、工期及计划开工日期:为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建造师应具有相应资格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资质证书及相关合同复印件证明企业和负责人近几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三、报名:  

1、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⑥拟任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③、④、⑤、⑥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招投标管理中心经审核签认后方可报名。

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湖南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建造师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及入湘施工登记证到报名现场报名。

3、凡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报名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报名。其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注:由于湖南省财政厅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因此,所有投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能通过湖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与学校签订电子合同。

四、报名时间

2014年2月17日至2013年2月 27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节假日休息)。

五、入围方式

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并参加投标。

六、评标办法

参照湘建建[2013]19号文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程序。

七、开标时间:2014年 3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华大学

联 系 人:阳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734-828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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