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教务处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12G]0081号
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对南华大学一批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相关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诚邀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活动。
1.项目名称:南华大学•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教务处项目第二次)政府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2G]0081号
3.招标编号:NHZB2012-ZB11-2
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
1.3 如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单位售价在3万元人民币或品目批量售价在5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产品,以及第三章“采购清单及说明”部分明确要求的产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商(或国内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投标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12年10月09日至2012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单位介绍信及②本人身份证、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⑤营业执照、⑥组织机构代码证、⑦税务登记证、⑧社保登记证至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报名,同时购买采购文件。
(注:其中第①③④项收原件,第②⑤⑥⑦⑧项验原件,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复印件。)
5.2 获取地点: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下述地址)
5.3文件售价:¥400.00/每套(售后不退)
5.4 项目公告及采购文件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1日上午9:00时
6.2 投标地点: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大厅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接收。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华大学
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邮编:421001
联系人:阳志成
联系电话:0734-8281905
8.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1-85165243
注: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规定和要求的,可向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或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