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公告(1)
经学校研究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我校将于2011年6月下旬开始进行新校区逸夫科技馆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1、招标编号::NHZB2011-A10
2、工程概况与监理范围
建设单位:南华大学
工程名称:新校区逸夫科技馆工程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南华大学新校区
批准单位及文号:湘发改招[2011]52号文
工程投资:估算总投资约1400万元。
资金来源:全部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监理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其中施工总工期约240个日历天
监理范围:本次招标监理范围为南华大学新校区逸夫科技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
⑶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无在监项目或在衡阳市最多一个在监项目。
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⑸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执业(岗位)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⑹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
⑺省外企业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期间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的证明。
⑻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从2011年6月28日8:30~2011年6月29日16:00(休息日除外)到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1年7月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开标地点: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大厅
5.3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08]15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
8.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2011年7月4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前应到南华大学财务处缴纳保证金4000元,或从相应申请人基本存款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4000元到下述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亚银支行
开户名称: 南华大学
银行账号: 307901040001041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志成
电话:0734-828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