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Ⅱ类辐射源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12G]0260号
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对南华大学南华大学Ⅱ类辐射源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诚邀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活动。
1.项目名称:南华大学•Ⅱ类辐射源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2G]0260号
3.招标编号:NHZB2012-ZB07
4.项目基本信息表
品目 | 服务名称 | 要求 |
第一包 |
1 | Ⅱ类辐射源环境影响评价等服务 | 1、对南华大学“细胞辐照仪”设备完成Ⅱ类辐射源环境影响评价; |
2、更换南华大学“辐射安全许可证”; |
3、请相关专家完成该项目评审; |
4、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 |
注:投标人可选择分包进行投标,但不得仅对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
完成时间: | 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合同中所有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南华大学(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壹周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评价费用。 |
付款单位: | 南华大学 |
支付程序: | 买方与卖方双方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壹式贰份)交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付款时卖方将验收单、发票交买方单位财务部门,同时将验收单、发票复印件(加盖买方单位财务专用章)交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局。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局根据买方网上的支付申请与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审核后的合同、验收单、发票复印件等核对无误后,通过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局支付货款到卖方公司账户。 |
质量保证: | 第三章“采购清单及说明”部分质保期等有明确要求,按其要求执行;其他产品,自项目验收合格起,质保期均要求为1年。 |
预算控制价:第一包: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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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需在湖南省具有“放射性环评资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与投标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12年05月22日至2012年06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单位介绍信及②本人身份证、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⑤营业执照、⑥组织机构代码证、⑦税务登记证、⑧社保登记证、⑨资质证书至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招投标管理科(下述地址)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注:其中第①③④项收原件,第②⑤⑥⑦⑧⑨项验原件,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复印件。)
6.2获取地点: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下述地址)
6.3文件售价:¥400.00/每套(售后不退)
6.4 项目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6月13日上午9:00时
7.2 投标地点: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大厅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不予接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华大学
地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邮编:421001
联系人:阳志成
联系电话:0734-8281905
9.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处 监督电话:0731-85165243
注: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规定和要求的,可向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或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