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新校区学生公寓D栋、E栋及附属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华大学新校区学生公寓D栋、E栋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湘发改社会【2012】12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招标人为南华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华大学新校区学生公寓D栋、E栋及附属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南华大学新校区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9634.5 m2(其中:D栋建筑面积10752.5m2,砖混结构、六层;E栋建筑面积18882 m2,框架结构、主体六层、局部七层)。
2.4计划投资:约4700万元(其中:D栋计划投资约1600万元、E栋计划投资约3100万元。)
2.5工期要求:270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
2.8招标范围:建安工程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标段划分: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南华大学新校区学生公寓D栋及附属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南华大学新校区学生公寓E栋及附属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建造师要求: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每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提出一个标段的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其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19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12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开标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仍在12家以上时,则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从所有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2家入围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12家以下(含12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叁拾陆万元整,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陆拾贰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6月24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014210004190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6月4日~2013年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建造师)持: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证书副本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⑥拟任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其中:(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住建局北院1楼)经审核签认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并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原件(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一览表(盖单位公章)原件),报名以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投标时不得变更,否则作废标处理。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且已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报名时提供原件。凡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报名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报名。其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每个投标人限报一个标段。
7.2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购图押金5000元/套(中标单位不退,其他未中标单位图纸无损退还)。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9时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衡阳建设工程网
衡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2、联系方式
业 主: 南华大学
地 址: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南华大学南校区办公楼101室)
联 系 人:阳老师
电 话:0734—8281905
招标代理: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704室(衡阳项目部)
联 系 人:蒋洁
电 话:0734-3121200
传 真:0734-31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