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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稿 制度解读(二)——采购限额标准
2026-06-12 11:31  

 

《南华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稿
制度解读(二)——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项目采购限额标准与采购方式如下:

1.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及内控制度具体实施

2.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审核和承办,提交招投标管理中心采用校内公开招标、竞价或其他线上渠道方式组织实施;

3.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审核和承办,提交招投标管理中心并经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讨论后,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4.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审核和承办,提交招投标管理中心并经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讨论后,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

工程项目采购限额标准与采购方式如下:

1.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规建处、后勤服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及内控制度具体实施

2.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分管校领导组织,采用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竞价或其他线上渠道等方式实施;

3.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审核和承办,提交招投标管理中心并经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讨论后,采用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实施;

4.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工程项目,合同估算价4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1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由项目承办单位审核和承办,提交招投标管理中心并经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讨论后,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工程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审核和承办,提交招投标管理中心并经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讨论后,采用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实施。同估算价在400万及以上的维修改造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有最新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服务项目采购限额标准与采购方式如下:

1.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审核和承办,并由各项目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内控制度具体实施;

2.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分管校领导组织,采用校内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竞价或其他线上渠道等方式实施;

3.采购金额在8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审核和承办,提交招投标管理中心并经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讨论后,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4.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审核和承办,提交招投标管理中心并经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讨论后,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

(四)项目承办单位


项目类型

负责部门

采购金额

20以下

20万-50万

50万-80万

80-100

100万以上

货物

国实处

国实处、招投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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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规划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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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图书馆为图书类服务项目承办单位;网络信息中心为软件类服务项目承办单位;审计处、规划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为工程类服务项目承办单位;其他服务类项目承办单位为用户单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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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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